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售后服务承诺

更新时间:2015-07-03      来源:      点击:8573

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售后服务承诺: 

  1、我公司生产的产品,质保期为自出厂之日起一年(人为因素和不可抗拒力除外)。

  2、保修期内的产品可应客户要求,返厂免费为客户进行一次气体标定和维护,我公司不承担产品往返运费。

  3、超出质保期的产品,甲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。

  4、公司为客户提供7×24小时的专业服务,公司在接到客户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反应,2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。

  5、一般情况下传感器的正常使用寿命为:催化燃烧式传感器为2年,电化学式传感器为1年。       传感器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工作环境有直接的关系,使用环境不同,传感器的寿命会发生变化。

 6、为确保产品性能的可靠性,我们建议用户,在使用期限内,定期对产品进行维护和校准。